2021年以来,莒县老年大学按照“有责、有学、有为、有乐”的办学原则,通过丰富载体、法治宣传、辐射带动等措施,达到了老年人法律素养个人提升、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效果。
“大情怀”引领,选准法治服务有效载体
聚焦现实需求。目前,莒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38.79万,占总人口的39.86%,老年人群体面临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在法治宣传服务中,针对老年人的载体和平台缺乏,方式方法也比较有限,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已经成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课题。
拥有崇高情怀。莒县有大量的退休老干部、老同志退而不休,拥有崇高的为民服务大情怀,乐于参加义务巡逻、法制宣传、纠纷调解等公益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搭建有效载体。莒县老年大学积极主动对接,争取县政法系统部门支持,在学校内建立法治服务基地,并在各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分校同步设立基地,通过发挥老年大学对老年人辐射广、参与者众多的作用,拓展法治服务领域。
“大机制”保障,确保法治服务良好运行
建立法治教育培训机制。从莒县公安局选聘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局长担任专职法治副校长,组织8名公检法司骨干力量组成教研指导队伍,到老年大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25次,受众5000余人次,老年人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建立团队服务机制。建立法治服务联络员制度,成立以政法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治宣讲团、芳华再现艺术团、蛟龙书法研究室等,每周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主动对接老年人的法律需求,推行家家孵化式普法,构建起良性、活跃的互动关系。
建立法治服务长廊。在一楼走廊建立法治服务长廊,设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服务创建和谐家庭等法律知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用时,设立法治借阅长廊,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法治书籍近2000本,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老年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
“大辐射”带动,助力法治服务成效凸显
成为法治宣传辐射源。老年人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法治活动,成为普法宣传的辐射源,形成“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的大格局。
开展“带法回家”活动。老年人利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教育身边人做守法事,全县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
参与义务巡逻。全县共有1430名老人参加了公安机关警保联控队伍,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参与治安巡逻防控、安全检查、防范宣传等工作
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共有550余名老人参与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区“和事佬”、警司调解室等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促进了社会和谐。(郝丽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