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小康故事 > 正文

福建安溪: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工作有温暖

“您好,我是安溪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疫情期间,您在生活中是否有遇到什么困难需要反映?”2022年4月6日上午,在福建泉州安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检察官正在一边耐心地和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电话交流,一边迅速地做好回访记录,并提醒被救助人全家要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尽量较少不必要的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

据悉,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持续优化救助机制,努力实现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办案中注重审查,不遗漏一人。“这起案件经审查,死者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会尽快将有关材料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早开展救助。”去年以来,安溪县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主动加强对贫困当事人的全面审查,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移送救助线索。仅2021年,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中发现并及时移交的6件贫困当事人救助线索经审查,均依职权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切实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

救助时因人施策,做到精准化。在办理一起缠闹访长达15年的信访案件时,安溪县院控申干警发现,信访人平时主要靠打散工维持家庭开支,长期的因案信访导致其家庭经济生活更加困难。根据信访人特点制定的专门化解方案中,在引入律师共同强化释法说理的基础上,综合因案致贫等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的司法救助方案促成了矛盾的实质化解。“这起信访案件的办理中,司法救助金的发放缓和了信访人长期积累的情绪,解决了信访人的经济困难。可以说,信访人签订的息访息诉协议书也反映了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认可。”这是安溪县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在总结案件办理经验时的肺腑之言。

安溪县院专职检委向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救助后跟踪回访,管理动态化。司法救助帮扶工作不是一次就画上句号。安溪县院检察官通过灵活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开展回访工作并建立台账。回访工作不仅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而且能够持续动态关注被救助人家庭需求,主动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鼓励被救助人乐观生活,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事关民生民心,一头连着急、难、愁、盼的当事人,一头连着党和政府。检察机关通过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救助,是‘雪中送炭’暖民心的良善之举。今后,安溪县检察院将通过与县慈善总会建立互动机制等方式推进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实实在在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展现‘司法为民’的担当。”安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文凭表示。(陈碧瑜)

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