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临猗县庙上乡薛家庄村民吴春法在庙上乡政府服下农药“呋喃丹”自杀未遂。呋喃丹属高毒农药,口服发病最快,最慢半个小时就可发病。吴春法缘何冒死服毒,这其中有着怎样的原由?
本网深入采访了当事人的妻子王永霞及乡邻,他们说,在2005年修山东庄和西北庄乡村道路时,需要占用吴春法家的6.7亩基本农田,这些地可是吴春法夫妻和儿子三口人的保命田!后经乡政府协调,用山东庄农场2亩地换吴春法一亩地达成协议,吴家应该得到13.4亩交换土地。可是,吴春法和乡政府协议达成后,却一直没有得到一分土地。按其妻子的话来说,其实根本就没有可换的地,乡政府一直是在“忽悠”他们。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吴家3口一直靠打工、做零活,政府前几年每年一亩地还给补偿900余元,日子勉强还算过得过去。
近年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补偿款也不给了,吴春法多次到乡政府询问,均遭到冷遇。给主管领导打电话要么是不接,要不就说他听不懂人话,还有领导威胁他说,我把办公室钥匙给你,你坐进去看怎么办?无奈的他今年3月8日用杂物堵了那段路,以督促乡政府早日解决问题。10日早上却又发现乡政府让人开车重新推开了杂物。于是,他再次到乡政府去询问,结果又遭到一些乡领导的责难,悲愤之中,他服下了自带的呋喃丹农药。慌乱的政府人员急忙把他送到庙上乡医院抢救,后又送到临猗人民医院救治,现人还在医院救治,生死未卜。事情发生后,当地乡政府不是积极处理事情,而是找当地媒体出“封口费”来隐瞒此时,不让事情曝光!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各行各业都在用实际行动表示庆贺。庙上乡政府这种“不作为”而导致发生这样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真是给党和政府脸上抹黑。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他强调提倡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员干部应该到群众中去,切身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希望上级领导严肃处理,也希望庙上乡的某些干部引以为戒。对于此事发展,本网将密切关注,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