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成都4月6日讯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达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反馈会由达州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陈放主持,副组长、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明劲通报督察意见。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省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达州市人大主任胥健、达州市政协主席康莲英,达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有关成员,达州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
督察认为,达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文件落实安排到位,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达州市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持续实施“五治”工程,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取得一定成效。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达州市关闭重污染企业4家,限产企业23家,淘汰落后产能17家,取缔燃煤小锅炉60台,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程30个;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3个,新增日处理能力8万吨,配套建设污水管网200公里;完成6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56家养殖企业整治任务,取缔37家活禽屠宰摊点;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绿化达州行动,市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分别上升至35.29%、41.51%。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基本稳定,出境、入境、城市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督察指出,达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区域环境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在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环境安全隐患、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仍需大力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