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西山村村民反映,五华县西山弃土场项目占用的土地属横陂镇联长村西山村村民小组和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新华村村民小组,两村民小组因《山地承包合同》起诉 五华县横陂镇联长村民委员会和第三人魏某军关于《山地承包合同》案件,得到五华县人民法院和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见判决书 (2020)粤1424民初2722号。一审判决《山地承包合同》无效,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案号为:(2021)粤14民终67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从以上法院判决说可以确定,西山弃土场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其使用权显然归西山村民小组和新华村民小组所有,横陂镇联长村村委与第三人魏某军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三人魏某军在没有村民的授权下,就没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只有西山弃土场项目向该村土地权益人征收后,才能使用。可是山地承包合同中所产生的效益,作为权益人的村民小组,没有得到任何收益或补偿,因此,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矛盾。近一两年来,已超过百万方的建筑废料及其他废料垃圾堆放在该土地上,除此之外,因倒污泥废水,对当地村民饮水造成影响,据弃土场旁边居住的红光村亚华里老人讲,农田和吃水的水井都被填埋,下雨天水都无法吃,因此,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信访,却都没有得到处理结果。
据村民反映,2021年10月20日,村民又发现有车子运建筑废料到西山弃土场,村民自发的来到弃土场,意图阻止进一步倒垃圾,在此过程中,村民并没有吵架,也没有破坏对方的车辆,并且报了警。村民没有其他过激行为,根本算不上扰乱社会秩序,却有11个村民被警察带走调查。至今还有三人被以破坏社会秩序被刑拘,电话传唤多人。有略懂法律的村民说,根据五华人民法院和梅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该判决书已生效,弃土场占用的土地属村民所有。
在没有被合法的征收前,使用权都是村民的,村民意图阻止倒建筑废料或其他垃圾,也合情、合理、合法。因此,呼吁其他各单位的建筑废料或垃圾,别再到弃土场倒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