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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通报6起森林防火典型案例,2人涉嫌失火罪被刑拘

保定市通报6起森林防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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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保定市森林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杜绝进山入林野外用火现象发生。

1.3月10日,涞水县龙门乡野孤村村民刘某某点燃自家地里的秸秆,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违反《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通告》,被涞水森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3月20日,阜平县王林口镇神台村村民郝某某在自家地中焚烧秸秆,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违反《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通告》,被阜平县森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3.3月26日,唐县齐家佐乡史家佐村发生山火。经该县森林公安机关侦查,火灾系当地村民贾某某在东峪山石子场使用电焊机作业时产生火花引发。贾某某行为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3月31日,涞源县白石山镇香沟村村民陈某某在自家责任田整地时,点燃杂草,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违反《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通告》,被涞源县森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5.4月1日,涞水县其中口乡南款村村民姜某某到大碾子沟上坟,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冥币,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因违反《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通告》,被涞水森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6.4月2日,涞源县白石山镇插箭岭村发生森林火灾。经市县森林公安机关侦查,火灾系插箭岭村村民胡某某整地休息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杂草丛中引发。胡某某行为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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