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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我是一名执行“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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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鹤龄法庭工作期间的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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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在板房开展执行款集中兑付。

1985年夏天,我高中毕业,参加了面向社会的第一批招干考试,成为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被分在鹤龄人民法庭。我去之前,鹤龄法庭只有两名法官,办案的时候,他们相互给对方做书记员。法庭没有独立的办案场所,我们就在鹤龄区公所一楼角落的两间屋子里办公。刚上班,老庭长就带着我往村里跑。我把卷宗背上,跟着老庭长把涉案的十几个村子跑了个遍,我们花了十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三四件案件。那时人口流动少、民风淳朴,送达和调解都比较容易。

1991年,我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进入夜大学习。1996年,我又通过专升本考试,考进了西南政法大学。此后,我一直在法庭轮岗,经历了企业改制和职工下岗潮。那时,审判权和执行权不分,案件从审理、判决到执行,均由承办法官负责。我先后任过城北法庭庭长和经济一庭庭长,办理诉讼案件的同时,常年也和执行工作搅在一起,深知其中的弊端。

2003年6月,我担任执行局局长,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全院执行事项归口管理。我用了两年时间,穷尽手段,彻底消除了执行“包包案”“抽屉案”现象,执行权逐渐实现规范化运行。2007年,我担任剑阁法院副院长,分管执行工作。那几年,案件数量激增,人口移动频繁,送达难和执行难问题凸显。但除了中间两三年没有分管执行,其他部分时间,我都坚守在执行战线,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执行“老兵”。

2008年,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剑阁县是重灾区,但相邻的青川县是极重灾区,物资都需要从剑阁中转。地震之后,抢险救灾、综治维稳,样样都是大事,我们白天开庭审案、调解纠纷、查人找物,夜里卸载物资向青川转运。那段时间,余震不断,我们住在山坡上,开庭在临时搭的棚子里,条件非常艰苦,但是没有一个人叫苦,灾难面前,大家被紧紧地凝聚在一起,相互鼓励,共渡难关。为全力推进灾后重建,我们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当事人不能及时来现场的,我们就把钱送过去。我拖着在地震中受伤的腿到柘坝乡给申请人李某送执行款,他感动得落下眼泪,我现在都还记得。

地震后,我们得到了来自黑龙江及全国各地的千里驰援,我们唯有尽全力履行司法职责,用行动回报深情厚爱。

如今,法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刚工作的时候不知电脑为何物,现在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智慧法院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办案基本靠走,如今实现了网上立案、视频开庭、远程调度;法院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各法庭都新建了办公楼。

我们这代人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感受到了司法改革的巨变,我们更要抓住历史机遇,夙夜在公、履职尽责,这一辈子就活得很有意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谢兵剑 阳玉婷)

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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