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7月16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称,日前, 该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原汉沽分局局长郝建国(二级高级警长)依法决定逮捕。
今年4月12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郝建国名列其中。
通报称,滨海新区公安局原汉沽分局局长郝建国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郝建国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王新京及其成员邵义东贿赂,利用职权拖延查处,致使该团伙成员未及时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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