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三农 > 正文

未签合同起纠纷 福建台江法院调解护“薪”更护“心”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妥善审结一起涉网络主播的劳动争议纠纷,既为劳动者追讨薪资“撑腰”,又为企业规范用工“把脉”,实现劳动关系“柔性修复”。

据悉,小李就职于某传媒公司从事直播及运营工作,公司虽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排班表,要求其每日完成6小时固定直播,并接受流量考核。因公司拖欠工资,小李多次催讨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需向小李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某传媒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以“主播自主安排工作时间、收入依赖打赏分成”为由,向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是否具备组织从属性、人身隶属性及经济从属性。本案中,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公司亦未为小李缴纳社会保险,但小李提供的排班表显示其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微信工作群记录证明其接受公司管理,银行流水亦体现公司按月固定发放9000元底薪加提成的薪酬结构。

综合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向传媒公司开具“法律风险清单”,逐条列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除赔偿金等潜在损失,并向企业释明若进入诉讼可能面临类案示范效应,将会诱发群体性纠纷,同时向小李解析类似案例裁判数据,提示现有证据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三轮“背对背调解”,公司承认存在管理不规范,小李也体谅企业所面临的经营压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纠纷。(台江法院)

编辑:Array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