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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在行动】青田高市为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

一大早,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高市乡洞背村古村驿站农家乐的老板周丰军就开始为当天的客人预订忙碌着。除了农家乐外,周丰军还经营着一家民宿。而这民宿的装修资金来源就是他将自家的农房抵押给农商银行贷款所得。

作为全国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同时也是全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青田县力争做好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各个击破确权发证滞后、流转处置难等问题,将农村资源盘活起来,为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

据悉,高市乡洞背村是青田县农房抵押贷款的试点村,而周丰军则是高市乡首笔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受益者。“农家乐装修时我就已经花掉了20多万元,民宿装修还需要30多万元,手头资金不够了,而周边朋友资金也不多,就想着找银行帮忙。”周丰军说道。

通过农房流转使用权抵押贷款,周丰军以低利息获得了15万元的贷款资金。农家乐加民宿的模式让周丰军的生意越发红火。他的成功也让身边的朋友关注起了农房抵押贷款。“很多朋友都为资金的困难而苦恼,在看到我的做法后,他们都赶到洞背村向我咨询农房抵押贷款的情况,有几个朋友在咨询后也顺利从银行贷到了款,用于生意经营。”周丰军表示。

近年来,青田农家乐及民宿等旅游产业发展迅速,但许多农家乐及民宿都是经营者通过租赁等方式从农户或村集体手中流转获得。这些经营者以“农房流转使用权”向银行申请贷款需求强烈。同时,该县作为试点县,《物权法》《担保法》暂时调整后,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已不构成农民住房使用权的法律障碍。正是这些契机,青田率先在全国探索农房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相分离机制,创新推出了农民住房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盘活了农民手中的资源,让沉睡的财产权“活”了起来,也为农民群众架起了“致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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