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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已受应有惩戒

人社部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指出,10月11号,人社部发布了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包括25家用人单位和5个自然人。“黑名单”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主要包括: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对违法失信主体予以限制。

卢爱红表示,这些措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了解,在“黑名单”中已有部分企业因限制措施而无法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受到应有惩戒。当然“黑名单”及其联合惩戒的效果不仅体现在对违法主体的惩戒上,通过公布“黑名单”、联合惩戒,在全社会范围内也产生了积极警示和教育意义,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氛围、建设和谐用工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卢爱红强调,为进一步做好联合惩戒工作,今年9月人社部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快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管理工作,省级人社部门至少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批“黑名单”信息。人社部也将进一步加大“黑名单”制度化公布和推送机制的建设,抓好“黑名单”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应列入的尽列入、该公示的全公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在距离2020年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只有两年两个月时间,任务非常艰巨。下一步,人社部将着力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任务,推动“两金三制”措施尽快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

二是着力加强欠薪源头治理。针对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三是着力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和专项检查,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在所有建设工地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加强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日常巡视检查,切实提高日常监察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地区间的横向协作,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

四是着力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查处欠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违法失信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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