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营造健康的金融环境,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协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尾支局、马尾公安局亭江派出所、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等单位,前往亭江镇闽亭社区广场开展“民法典护‘金’守法 金融风险防范在行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马尾法院结合公安机关所述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例以及最高院发布的P2P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告知群众非法集资合同会被认定无效,导致合同权益无法保障,金融机构虚构理财收益等导致合同可撤销,可主张赔偿损失等法律知识,劝解群众明辨合法理财和违法投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现场发放民法典宣传册30余本。
此外,干警们通过提问、发放礼品的游戏形式与群众展开互动,加深群众对于“网贷”“高利贷”“砍头息”的理解,介绍民法典第512条中“确认了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第680条中“禁止高利放贷”,第670中“禁止砍头息”等金融知识,告知群众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强调借款行为合法合规的必要性,警示违规贷款存在暴力催收、高利贷、诈骗等风险,建议群众采用查资质、查合同、查资金流向,不轻信、不盲目、不私下对投资、借贷的“三查三不”原则进行风险识别和防范,增强法律。
下一步,马尾法院将持续协同金融行政职能部门开展金融知识普法下沉,推动金融法律知识的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靶向宣传,增强金融风险较大群体的法律意识和金融素养,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马尾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