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法治之笔,以担当为墨,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征途中,勾勒出一幅幅动人的生态画卷,“检察蓝”为“生态绿”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据悉,邵武市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3件46人,持续推动生态刑事案件与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衔接机制,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构建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检察+碳汇”等多元生态修复机制。积极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督促犯罪嫌疑人认购碳汇45.33吨,缴纳碳汇损失金额4533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8.6万元,野生动物价值4.3万元。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河长办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增殖放流70万尾鱼苗,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河道生态环境。
针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邵武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走访市林业局、城市管理局,调取全市古树名木(群)的名录、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职责,对本市辖区内城区及各乡镇进行走访,摸排线索。排查发现古树名木存在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保护标志、树身钉有钉子、架设照明设备、树周堆有垃圾等受到侵害情形,该院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专项检查活动,相关问题现均已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使近60棵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植树节活动中,全体检察干警在机关庭院中亲手栽种法治与生态交融的“责任林”,以行动诠释“种下的是法治树,长出的是生态林”。“十年树木易,百年树人难”,检察事业如同植树造林,既要深扎公平正义之根,更要培育司法为民之叶。(邵武市检察院 林家俊 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