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报如下:
2月5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宋某建被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宋某建(男、47岁、内蒙古人)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于2020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因出现喉咙痛、发热等症状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1月31日,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宋某建的行为违反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l级响应的相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于2月5日对宋某建立案侦查。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