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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下发通知,就即日起到今年8月在全区各市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广场舞比赛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老年体协、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经许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推广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招徕旅游者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依法注册,擅自设立门市部、收客点和派发广告等宣传招徕游客,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通知对此次整治工作提出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完善旅游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坚持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清查,加强对辖区内旅行社经营场所、景区、旅游大巴停车场、车站、火车站、经营旅游团餐的饭店等游客集散场所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线索摸排,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客源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招徕旅游者环节的执法检查,要将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加强网络巡查。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邀请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测、网络监测、集中检查等方式,排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部署全区联动查处,适时组织全区交叉检查。

强化案件查办。专项整治行动要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依法查办一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公布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件、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要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示范作用,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指导监督。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导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加强执法联动协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好各类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完善“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开展联合办案,发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

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收集、整理一批辖区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指导案例,并于4月底前集中发布,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对公布的指导案件年底将上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综合执法监督局参评优质案件。要畅通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通知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为202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各项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办将对各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旅游市场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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