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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从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激发旅游消费潜力、推进数字赋能旅游发展、着力提升旅游体验、强化保障措施七方面,加快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福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加快完善“二区三带三核”发展布局。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支持福州、厦门创建世界一流旅游休闲城市。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推动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品质提升,力争到2025年全省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创新旅游发展业态,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空间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

《意见》指出,要积极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商务会展旅游,发展旅游演艺和音乐产业,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积极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对主营业务为旅游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立足产业链招大引强,加强与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的合作。鼓励各地支持国有企业引进知名企业到闽布局,在省内投资开发重大旅游项目;积极打造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福州古厝保护工程、厦门国际邮轮城等一批标志性产品和项目。对重大旅游标志性产品和项目给予每个30万元前期规划设计费补贴,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

《意见》明确,要延伸旅游消费链条,开发“闽式生活”系列旅游消费产品,做好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的大文章,推出经典闽菜、福建名小吃、名饮品,做大“福建好礼”产业,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促进闽货进景区,以八闽游带热“八闽乐购”;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创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对获得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积极促进新型旅游消费;要积极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加强旅游数字营销,推进数字赋能旅游发展;要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提高旅游服务品质,营造诚信旅游环境,着力提升旅游体验。

《意见》要求,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成立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研究旅游发展重大事项。对各地引进大企业、大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加强对旅游发展的考核评估,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由各地竞争申办。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福建旅游品牌形象,更加充分发挥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争取到2023年,福建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到2025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1%,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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