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金东区协查函,函件称一名返金华密接人员孙某10月1日乘坐G1372次列车,与入境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乘坐同一车厢。截至10月8日下午,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次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其10月6日、10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孙某于10月5日在婺城区域有活动轨迹,部分活动场所接触人员掌握不完全,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10月5日下午
15:41双龙风景区游客中心扫码购票;
15:45双龙风景区游客中心检票处检票;
15:46乘坐浙G29031摆渡车进入景区;
15:58停车场下车步行前往双龙洞;
16:12双龙洞洞口检票,进入双龙洞;
16:32出双龙洞,步行前往桃源洞景区;
16:44桃源洞检票处检票进洞;
16:54出桃源洞后步行前往停车场;
17:15乘坐浙G29031摆渡车返回游客中心(发车17:23,到站17:36);
17:40自驾返回市区;
19:00—20:20金华市城东街道就八桌火锅店用餐(第2—4号桌区域)。
此外,金华兰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0月6日接到湖南省协查函,函件称一名返兰溪密接人员程某某于10月1日乘坐G1372次列车,与入境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乘坐同一车厢。截至10月8日下午,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次密切接触者已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10月6日晚,该密切接触者及部分次密切接触者首次核酸检测阴性,所涉重点公共场所均已开展消毒。
经流行病学调查,程某某在兰溪活动轨迹已查明,部分活动场所接触人员掌握不完全,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日
09:56—11:35 新华书店(老城区)
11:50—13:15 “麦甜时光 ”二楼B区大厅用餐
10月3日
14:30—16:00 兰溪博物馆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孙某、程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婺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579—89119837。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882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