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细化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具体要求,指导不同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其在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全过程反食品浪费行为。该地方标准将于2022年1月14日实施。
《规范》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就餐场所、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醒目位置设置、标注“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反食品浪费”等宣传画、标识、标牌;应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反食品浪费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和考核记录;应把反食品浪费行为纳入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全过程,建立“合理库存”机制。
此外,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供不少于2种的套餐标准,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对部分菜肴宜提供半份菜(饭)、小份菜(饭)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点餐时,服务人员应提示消费者点餐量可能带来的浪费,有条件的可以给出用餐量建议,倡导“N-1”点餐模式。消费者用餐完毕后,服务人员应提示消费者将剩余饭菜打包。发现消费者点餐明显过量或者有铺张浪费迹象时,服务人员应及时提醒、劝导。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诱导、误导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对尚未烹饪或加工的菜肴,消费者提出退订或者调换,应予以允许。
《规范》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应将制止餐饮浪费、提倡节俭行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星级餐饮企业、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评选等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