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对董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开展公开听证。
承办人经调查了解,董某某因农田边界争议有纠纷,一时冲动才殴打被害人,其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对案件开展调解。
调解中,检察官站在中立立场对双方进行劝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化解双方矛盾,使被害人从“不谅解”的思维转换为“不追究”,嫌疑人从“不认为犯罪”的角度转换到“悔罪认罚”。
“这个案件作不起诉处理,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这是最好的结果。”听证员们一致认为。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人对本案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告,并结合此案例对听证会旁听人员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教育。(长汀县检察院 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