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是一种性质很严重的犯罪,只要认定抢劫,不管数额多少,都要严惩。最近,浙江省金华市的永康警方就破获一起抢劫案,嫌疑人总共抢了14元钱。
在派出所的审讯室,嫌疑人马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很后悔。据查,9月25日晚上八点多,22岁的马某骑着电瓶车闲逛,后来他将电瓶车停在一处绿化内,下来走路。
马某返回之后,从路边捡了根树枝,然后走路到女子背后,用树枝抵着她的脖子,说是要抢劫。
不到一分钟时间,马某抢走了李女士的背包,逃离现场。
尽管只抢了14块零钱,但马某的行为涉嫌抢劫他人财物,目前他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