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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再审18日宣判 其母:终于要等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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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蔚 红星新闻资料图片

“四川18岁少年刘大蔚网购24把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一案,自2018年8月10日开庭再审以来,近日将有新的进展。1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刘大蔚再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刘大蔚走私武器案将于12月18日9点在福建省漳州中院开庭宣判。

2014年7月,时年18岁的四川达州青年刘大蔚,用打工挣来的3万余元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该批枪形物被海关查获;同年9月,他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批捕。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刘大蔚及其家属不服从判决,坚持申诉。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称将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18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在漳州中院开庭再审刘大蔚案,律师徐昕为其作无罪辩护,当时并未宣判。

在福建漳州市监狱羁押四年后,刘大蔚今年已经22岁。刘大蔚母亲胡国继说:“终于要等到一个结果了。”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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