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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家畜禽养殖企业将完成污染治理

“猪棚拆除后,把建筑垃圾清理掉,这里的土地蓬松肥沃,可以种上树苗和瓜苗,既能增加收入,又能改善环境。”近日,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在新安县向养殖户们讲解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的重要意义。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我市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昨日,记者从市畜牧局了解到,我市畜牧部门多举措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23家规模养殖场(区)关停搬迁任务、20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

市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区)关停搬迁工作的意见》《2017年度全市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

推进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区)关停搬迁。2016年年底,按照省政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划定调整了禁养区范围。根据省政府2017年新的规模养殖场(区)认定标准,我市确定禁养区内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区)23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关停搬迁12家,未完成11家,其中2家正在搬迁,9家已停止补栏。

建设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基础设施。相关部门要集中各类政策项目,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基础设施,支持散养密集的区域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确保年底全市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5%。

截至目前,全市确定的20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已完成10家。全市328家规模养殖场(区)建立粪污治理台账,其中222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综合配套率已达67.7%。

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区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县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让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成为推进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突破口。(洛阳日报记者 李冰 通讯员 杜鹃 牛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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