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经济 > 产业 > 正文

万钢回应“职务发明专利归单位”问题:已部分解决

\

科技部部长万钢参加记者会。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今天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就《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的规定表示,这一问题已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部分解决,一些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

有记者问,《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单位,本次两会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这限制了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希望修改,对此万部长如何看待?

万钢回答说,职务发明的所有权问题,我也注意这次有代表提出来。实际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部分解决了这一问题。该法确定,国家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净收益50%以上可以由发明人来享受。

“当然,《促进成果转化法》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前相关配套措施也陆续出台。”万钢举例,对于如何计算科技项目的净收入的问题,科技部和中科院发布的规定就明确了方法。与此相通的,还有一些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编辑:xk-000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