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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安国镇:顶风毁青 强占农田

再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进入小麦收获的季节。而江苏省沛县安国镇辛家村村民望着被推掉的麦苗,禁不住泪花翻滚。

当地村民告诉本网:“当地党委政府为了建设纺织厂,在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就铲除了村民地里生长的‘口粮’----小麦,而国家有关部门此前曾三番五次下文,严禁以任何理由毁青。”

5月4日,本网途经江苏省沛县安国镇辛家村时,看到的是一片繁忙的建设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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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路边的村民告诉本网:“紧邻公路的400余亩良田已被强行征占、麦苗被毁。”

本网绕工地观察了一圈,确实有一大片麦田被毁,倾倒的绿油油麦苗似乎在哭泣。工地旁还有国家用于农田修建的灌溉设施和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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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间,站在工地边的村民看本网正询问情况,他随手拾起一把麦苗痛心不已。再有一个多月就成熟了,就这样推了多可惜呀。

据走访群众了解,土地目前还没有任何手续,群众也不知道将来该怎么办,现在只是说每年每亩地给1100元的费用,但一部分村民还没说好,更别说签什么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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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手续就毁青占地?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华夏小康网前往江苏省沛县安国镇国土所,值班人员称领导不在,有事让去找镇政府。随后华夏小康网来到安国镇政府,值班人员称现在是下班时间,等到周一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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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华夏小康网通过江苏省沛县安国镇政府办公室电话联系了安国镇国土所所长孟雷,孟所长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华夏小康网电话联系安国镇政府分管土地的一位领导,该领导告诉华夏小康网,对于毁青建设纺织厂一事确实存在,不过所有的赔偿都已经赔过了,详细情况让专人给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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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镇陈塘村(音)村民对华夏小康网讲:“占用农民耕地,即使不报经国家批准,补偿也是少不了的,否则农民不会答应。”

群众之所以对毁青占地有意见,是因为占地毁坏麦苗一事事先村里没有给他们通知,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开始强行占地并推毁庄稼之前,既没有出示有关征地的批文,同时没有同村民协商有关土地的后续问题。

据村民粗略统计,本次强行占用的土地大约有400余亩,并且全部是农民30年不变的责任田。

《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指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决定》第三部分第一条指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决定》明确规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为了支撑这个“长久不变”,《决定》第三部分第二条指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近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多次次聚集“三农”问题,文件强调,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在土地制度方面,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由此看出,中央对“三农”问题是十分重视的,而且是放在首位的,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相继出台了若干意见和决定,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而江苏省沛县安国镇非法占地毁青的事情,显示是与中央的精神背道而驰的,这是对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公然挑衅。《物权法》明确规定,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那么根据农民三十年不变的政策,长久不变的的“土地使用权”算不算“私有财产”?作为地方的主管部门,在对于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村土地的事件,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出了问题也不能仅仅说说或是象征性的处罚,现在是法制化社会,中国是法制国家,“以法治国”就须用法律的武器保卫农民的权利。像现在这样顶风违纪屡屡发生,有关部门竟也不能治之。

事实证明,作为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而不惜牺牲长远利益,以破坏环境和占用土地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目标的做法显然是不足取的。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视广大农民利益于不顾,恶意强占,非法征用农民土地的行为是不可行的。所以,有关“三农”的问题特别是土地的问题,一定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才有可能较好地解决土地问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法律”只对老百姓起作用。只有让掌权者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威慑力,意识到法律不仅对弱势的农民朋友起作用,同时也在制约着掌权者的行为时,才能真正做到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动摇。

对于江苏省沛县安国镇400百余亩麦田被毁开发建设纺织厂,沛县安国镇主要负责人是不是已涉嫌严重渎职?是不是应受到严肃处理?本网将拭目以待。

编辑:xk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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