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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 全国各地的带薪休假天数均不一样

独生子女护理假 全国各地的带薪休假天数均不一样

独生子女护理假 全国各地的带薪休假天数均不一样

  黑龙江:《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河南:去年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福建:今年3月起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海南:《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明确,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

  云南:近期对外公布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重庆:《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此前提出,独生子女护理住院父母每年最高可享10天“护理假”,而在其三审稿中将给予护理假的条件规定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情形”。与此同时,在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部分都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黄昏恋”受保护干涉可追刑责在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条例中,都提出了对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及个人财产的保护。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提出——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办法还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除了不能对父母的感情生活干涉太多,子女也不能对父母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对赡养、扶养老年人作出具体规定:赡养人、扶养人应当经常探望入住养老院服务机构或者与其分开居住的老年人;对较长时间未探望的,赡养人、扶养人所在的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养老服务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办法明确,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纳入征信系统。保护老年人财产:防“啃老”父母含辛茹苦十几年将孩子抚养长大,孩子反过来竟还要“啃老”?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老年人财产权问题,办法也予以明确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窃取、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不得因老年人处分财产而拒绝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赡养人、扶养人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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