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承包的土地原为七星关区海子街镇管辖,后划归为碧海街道办事处,为了达到侵占我家征地补偿的目的,海子街政府伪造假公文,声称租了我家土地,并修建厂房,然后租给了马换平和许红刚办造纸厂使用了十年,所有租金被政府侵吞,等到要拆迁的时候,海子街政府又滥用职权,企图霸占我家财产。孔雪飞向有关部门反映说。
四川人杨成富在孔雪飞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198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孔雪飞、孔祥芬、孔颖与母亲莫正容4人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位于海子街镇石榴口村二组面积约1.1亩的水田一块,有土地使用证为证。
1985年3月5日,莫正容和儿子孔祥明与四川人杨成富订立《租用土地协议合同书》,将前述之水田租与杨成富开办造纸厂。
1985年3月9日,毕节县公证处对租用协议之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并制作了(85)毕公证字第001号”《公证书》。此后,杨成富在该水田修建厂房约1500平方米、开办造纸厂。
造纸厂几年后,杨成富因经营不善,于1989年停办,自己返回四川老家,自此亦未再向孔雪飞及其家人支付租金。
时间到了1998年,马焕平使用杨成富所建的厂房生产卫生纸,至2008年停止生产。
马焕平停止使用厂房后,孔雪飞一家便购置家具到厂房内,并在此居住,直至政府于2013年将该厂房强制拆除时止。
2013年6月14上午,时任海子街镇党委书记的陈翔宇通知孔雪飞一家到海子街镇政府协商征收事宜,同时安排吉庆文副镇长带领派出所和政府工作人员共20余人将举报人房屋内家具、生活用品强行搬出。此举遭到孔雪飞一家强烈反对,海子街镇政府于下午申请毕节市篮天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作为以后计算补偿的依据,保全后立即将该房屋强行拆除。
孔雪飞的家人被逼无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对公证内容签字确认。
2013年7月17日,海子街镇政府制作了—份无耻的“海府呈(2013)54号”《关于申请海子街镇石榴口村纸厂房屋拆迁的报告》,申请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批准对涉案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孔雪飞家人发现这份文件纯属意外,当时这份文件是被海子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撕碎丢在了烟灰缸里,被孔雪飞家人发现之后捡回来拼接了起来。
孔雪飞的家人认为涉案房屋本系杨成富租用举报人之承包地修建,而海子街镇政府却报告为“当时由政府租用孔祥明、孔祥芳、孔颖、孔雪飞四户人土地后建设的”。此涉案房屋本为2013年6月14日下午公证后马上拆除的,而海子街镇政府却报告为:2013年6月14日公证2013年6月15日拆除。孔雪飞及其家人与海子街镇政府根本未就补偿款达成任何协议,而海子街镇政府却报告为“经镇政府与该四户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房屋拆迁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后,补偿款海子街镇人民政府占一半份额,孔祥明、孔祥芳、孔颖、孔雪飞四户人共同占一半份额”。
海府呈(2013)54号关于申请海子街镇石榴口村纸厂房屋拆迁的报告
就这样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了海子街镇政府,而真正的拆迁户和受益人孔雪飞一家没有补偿分文,甚至连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几许都不清楚。
此后,辖区进行了重新划分,石榴口村二组划归碧海街道办事处管辖,当孔雪飞家人再找海子街镇政府时,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已经划归碧海街道了,有事情的话,可以找他们。当找到碧海街道办事处讨要公道时,碧海办事处仍按照海子街镇政府原来的意见处理,让孔雪飞一家投诉我们走投无路。
孔雪飞家人认为,涉案房屋系杨成富租用其之土地所建,根据物权法之规定,杨成富以原始取得方式成为该房屋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该规定,杨成富作为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对该房屋进行处分,故其1989年因经营不善而抛弃房屋回四川老家,应识别为杨成富对涉案房屋所有权的放弃。根据民法理论,涉案房屋修建于孔雪飞家人的土地之上,故所有权自然归属于孔雪飞家人享有,孔雪飞的家人即为涉案房屋所有权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该规定,有权取得征收补偿款的主体为房屋所有权人。本争议中孔雪飞一家为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故补偿款仅能由孔雪飞一家获得,海子街镇政府无权取得涉案补偿款,对于其已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依法应返还给孔雪飞家人。
孔雪飞告诉本网:此前曾有媒体记者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碧海街道办事处采访,碧海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称政府替四川人杨成富还了修建厂房的银行贷款,政府为杨成富还贷款与孔家无关。因为政府与我家没有签任何协议与合同,所以政府也无权享有处置权,当记者要政府出示偿还银行贷款的手续时,这位政府领导让人查了半天却没有找到,记者曾对这位政府领导说,你们什么时候找到了银行还贷手续,给回个信息。结果3年时间过去了,碧海街道办事处也没有拿出银行还贷手续。
“人可以无知,但不能无耻”。孔雪飞对记者说,他们这样的做法和解放前的土匪打劫有什么区别?俗话说“盗亦有道”。我家的承包地租给了四川人杨成富,和政府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到了拆迁的时候,跑来打劫。现在政府也多次和我家协商,先是给我们20万、30万/48万、50万.......直至88万,并说是按照困难补贴给我们,拆迁补偿有标准,为什么不按照标准,而要搞什么“困难补贴”?(文/李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