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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见义勇为者补授荣誉 28人共获55万元奖励

  本报呼和浩特1月11日电 (记者丁志军)“见义勇为奖励不能过时不候,只有让奉献者得到社会认可,才能激发更多的人去奉献。”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主任石磊说:“我们率先在全国实行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补授荣誉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内蒙古近年来先后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然而,由于错过了申报时限等原因,有些人并未被纳入表彰奖励范围。为了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2017年以来,内蒙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内蒙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1994年基金会成立后,未受过旗县(市、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补授荣誉。截至目前,全区共28人荣获“全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共颁发奖金55万元整。
 
  接下来,内蒙古将进一步明确见义勇为行为的范围、标准和条件,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的优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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