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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喜获“国字号”荣誉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评定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决定》(高检发执检字〔2017〕11号),华容县人民检察院驻华容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华容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全面履行看守所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争创工作,深入开展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检察,深入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深入开展留所服刑罪犯减刑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检察监督。2014年以来,共驻所838个工作日,对1249名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了检察;共初审提请减刑的案件16件16人,对4件4人提出不同意呈报的检察意见;办理4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现了安全防范“零事故”、留所服刑“零违法”、减刑办案“零差错”、羁押期限“零超期”、监所检察队伍“零违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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