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吕鑫煤业)发生边坡滑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吕鑫煤业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地瞒报事故,给山西省、晋中市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指示精神,责成山西煤矿安监局会同山西省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这起瞒报事故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特别是查清瞒报事故经过和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依法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追究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然而,晋中市和顺县吕鑫煤业瞒报事故问责刚刚过去不到半个月,晋中市下辖的灵石县一座煤矿于2017年8月14日早班又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矿工闫海元在快下班时被工作面顶板冒顶埋在下面,当场死亡,闫海元,46岁,霍州市陶唐峪义城村人,老婆叫红英,留下1儿1女。仅仅隔了两天,8月16日矿方就和家属达成协议赔偿140万私了,17日中午下葬。
一个小的安全事故,不仅可以让人们多年积累的心血瞬间化为乌有,更能轻易夺取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毁灭掉一个个家庭的幸福。安全生产很重要,安全生产天天喊,但安全事故却犹如割不净的韭菜,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究其原因,除个别是客观原因外,更多的是人“自作孽”。其实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可以避免的,因为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前兆,每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有一百个征兆,以及一千个安全隐患。
一般情况煤矿为了效益“最大化”,不顾人们安危和事物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人为造成安全隐患,以至于酿成严重后果,从根本上讲,灵石县煤炭管理局和煤矿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尽管他们知道煤矿存在隐患,或明白这样做会造成安全事故,但是他们自认为平时多点小心,就不会出事,出了事拿钱就能够摆平,结果事情还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隐患最终成为了祸患,悔之晚矣。
据媒体报道显示,张立平在任职灵石县煤炭管理局局长期间,灵石县煤矿就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在张立平默许下矿方都是拿钱解决进行瞒报,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而张立平身为煤矿监管部门一把手,对自已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说明在灵石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已成常态,官员心中没有法律,没有人民群众生命概念,这是何等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还有主管安全、煤炭工作的副县长张宝忠,安监局长等官员放纵瞒报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和顺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张瑞清因为瞒报被就地免职,灵石县县委、县政府为什么做不到严厉查处,还能容忍事故瞒报的发生?难道是要对渎职干部进行保护吗?
请山西省事故调查组对灵石县8.14事故瞒报进行严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要限期整改,对那些为追求利益、人为行成安全隐患的负责人,要严管重罚,不仅要让他们“赔了夫人”,更要让他们折了“兵”。
该媒体还报道了:2015年4月6日晚上10点左右,灵石县天悦煤矿井下作业的郑林生突然遇到冒顶事故,死者郑林生的亲弟弟郑春生告诉记者,他们家共有兄弟姐妹七人,郑林生排行老二,他的儿子是阴历2月15的生日,过了两三天他二哥就出了事。事后煤矿和家属协商赔偿148万私了,矿方分三次付清。
在2017年3月14日晚八点多,灵石县鑫辉源煤矿机采队发生冒顶事故当场死亡一人,事故发生后矿方将死者遗体转移到介休殡仪馆。死者名叫侯林生,51岁,是介休市义棠镇温家沟村人,赔偿120万。
2016年1月9日晚8点左右,灵石县华瀛天星柏沟煤业带班长陈纪牛在井下组织撤离综采支架时,液压柱被牵引钢丝绳弹出击中而死。死者陈纪牛,51岁,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暖泉镇人,妻子武海欢(音),两儿两女。矿方以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60多万元作为“封口”费,私了死亡事故。此事故被矿方瞒报。
2017年7月30日晚11点多,灵石县国泰南河煤业徐州项目部掘进一队,在放炮时由于相互安全意识淡薄,防范不到位,当时遇难爆破工在设置警戒线时,对方爆破工已开始爆破,致使齐福明当场被炸死。事后,送往介休殡仪馆。死者齐福明,系霍州市三交乡龙泉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