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安徽宁国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号“宁国发布”通报称,2月14日15时50分,接青龙乡群众电话报告,青龙乡青龙村袁村发生一起直升机坠地事故,现场无人员伤亡。接报后,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
经查,宁国市民刘某(男,65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人,个体经营)出于个人爱好,于2020年4月份在江苏某公司购得一架罗宾逊R44二手民用直升机,拖运至青龙乡袁村七组自己的绳索加工厂院内,未办理飞行所需航空器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其本人也无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私照)等相关手续。
2月14日10时许,刘某在院内调试直升飞机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直升机在地面失控,旋翼击中右前方地面倾斜侧翻入院内水池,除机身损坏外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