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和《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扶领发〔2017〕26号)文件要求,经入户核验、村民小组评议、行政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和县级审定公告无异议后,全县有808户(3104人)达到 “八有一超” 贫困户脱贫标准,其中计划任务脱贫户420户1600人,奋斗目标脱贫户388户1504人,同意确认为2017年贫困户脱贫名单,继续扶持两年,跟踪观察一年,现给予公告(公告期7天,12月19日至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