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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民政局完成第四季度大病救助金、残疾人两补发放 提升托底保障实力

  近日,天元区局发放2017年第四季度大病救助金139万元,残疾人两补121.6万元。审核四季度大病医疗救助和五保结算资料共795份,退回不合格资料26份。
 
  截止目前,天元区民政局累计发放2017年大病救助金379万元,天元区今年共有1882人享受到了该项补助;累计发放2017年残疾人两补370.9万元,累计保障1万余人。全年大病救助金和残疾人两补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近日,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2017年申请第四季度大病救助金的患者进行审核,据区天元区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大病医疗救助的群体全部是因病致贫、致困,生病以后丧失劳动能力,承担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的人群,普通疾病自费费用达到10000元可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按自费10%比例救助。重病自费费用达到3000元可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按自费20%比例救助。若低保对象患普通疾病可按自费费用的60%比例救助,重病按自费费用的70%比例救助。有效解决了一批特困群众的燃眉之急,为政府精准扶贫,困难群众稳定脱贫,提供了必要的补充。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的基本原则。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为了及时足额将大病救助金和残疾人两补发放到位,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健全完善入户调查、定期核查,抽查复核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低保对象“三榜公示”和挂牌管理,加强监督,跟踪问效,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扶贫和民政领域违规违纪线索的查处,民政局不定期对低保和五保对象进行走访,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防止骗保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天元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突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民政中心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创新方式方法破解难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救助政策,让居民放心;扎实开展救济工作,确保各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让居民省心;完善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范围,让居民暖心,使得为民服务、让民满意的效果明显提升,帮扶济困的覆盖领域不断扩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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