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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保护伞、属地公安原局长马爱军获刑12年

中国网1月22日讯 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号消息,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在区人大会议上表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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