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杨湛菲、白瀛
编辑:聂焱
设计:潘一景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深圳福田商圈舞狮“启市”
四川通江:“通江花月夜”不夜城启幕
石家庄:农民大联欢 文艺庆新年
中国将建成世界最大国家公园体系
石家庄食品企业加紧生产销售满足春节市场消费需求
河北:雄安新区打造未来典范之城
我国首个大型页岩气田再创两项纪录
长春市九台区:建设河长制主题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