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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

中国网8月19日讯(记者 张艳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陈鸿翔介绍,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金融犯罪、腐败犯罪等上游犯罪有着紧密联系,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将制定《解释》纳入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并正式启动《解释》起草工作。起草制定《解释》历时两年多时间,结合司法实践最终制定本《解释》。

陈鸿翔介绍,《解释》共13条,明确“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明确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还明确“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明确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竞合处罚原则。掩饰、隐瞒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构成洗钱罪,同时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依照洗钱罪定罪处罚。

《解释》也明确了罚金数额标准,规定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判处罚金的最低数额;明确从宽处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洗钱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陈鸿翔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切实贯彻从严惩处洗钱犯罪的立法精神,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自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确保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严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认定洗钱犯罪,准确定罪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确保办案质量。

编审:蔡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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