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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被侵权,《民法典》来帮忙

遇到环境侵权后

应该如何索赔呢

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

遇到如下案例

民法典给出了怎样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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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这样的答案

依据在哪呢?

环境侵权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第1179条赔偿;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第1184条赔偿。

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别侵权类型,《民法典》增设了“惩罚性赔偿”,即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第1232条),这个规定以前在《侵权责任法》里没有的。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来源:网络

编辑:袁娜

责编:袁政

主办: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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