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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山河长”全方位守护绿水青山

9月20日,浙江开化人朱某因手头紧,决定凌晨去附近的杨林镇山里偷抓野生石蛙来卖。没想到,他刚上山抓了20多只石蛙,就被赶来的开化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民警抓获。

民警的及时赶到,得益于“山河长”的发现和举报。“山河长制”是开化县杨林镇今年推出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由开化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牵头建立镇级、村级、网格级的三级“山河长”体系,构建更加精细、严格、高效的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原有的河长制主要涉及重点河段和水域,对农村里一些较小溪流,常态化保护手段还略显不足。而随着生态环境不断好转,山林里的野生动物和珍贵植物群落不断增多,但管理上还主要依靠自行管理、事后管理。为预防和及时制止破坏生态行为,我们通过延伸工作触角推出了‘山河长’工作机制,并请一批有能力和责任心的村民担任‘山河长’,从山到水全方位守护生态环境。”杨林派出所所长林延峰介绍,各级“山河长”的主要职责是在责任片区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预防,做好山林溪流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管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破坏生态行为,让警方对非法捕鱼、非法狩猎、盗伐或焚毁林木等案件实现快速、精准打击。

程永来是杨林镇某村村民,也是当地一名网格级“山河长”。“现在,我每天都会在自己辖区的山林、溪流巡上一回,发现可疑情况,就立即向辖区民警汇报。”程永来说。

为进一步护好绿水青山,杨林镇已在辖区山林和溪流全部规范设置“山河长”公示牌,实施“一牌一码”管理,还明确了各级“山河长”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考核奖励、举报联动、部门共管等工作制度,并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

据统计,杨林镇各级“山河长”目前已及时制止可能影响生态的行为15起,协助杨林派出所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8起。 作者:谢佳 徐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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