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金融人才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理顺管理职能,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国家金融人才国际发展领导小组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撤销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人才工委)。
通知明确,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中央金融人才工委停止一切对外履职活动。自2026年3月9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机构名义开展工作,各地相关分支机构同步停止党务工作。同时,免去张忻良同志中央金融人才工委书记职务,其续任的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持不变,履职不受此次机构调整影响。
据了解,中央金融人才工委自2023年6月开展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党建引领、高端金融人才培育、行业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为我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机构调整,是国家优化金融人才工作体系、整合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金融人才工作权责更清晰、运行更高效,助力构建现代化金融人才发展新格局,助推金融人才为高质量产业发展服务。
关于撤销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级党委、各直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人才工作体系,理顺管理职能,根据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规定及组织程序,经研究决定:
一、撤销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人才工委)。该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撤销,停止一切对外履职活动。
二、免去张忻良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三、此次机构调整,不影响张忻良同志继续担任国家金融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其在该岗位的履职保持不变。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中央金融人才工委名义开展工作,包括已成立的地方工作委员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自2023年6月开展工作以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党建引领、人才培育、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国家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国家金融人才国际发展领导小组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