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财经 > 正文

独家|扩大开放又一步:外汇局将适时考虑增加QDLP总额度

随着国际收支形势趋于平衡,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推进。

在现行政策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主要有ODI(境外直接投资)和QDII(境外证券投资)两大渠道。外汇局分别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12月启动的QDLP和QDIE试点,由于在投资主体、投资项目和投资范围上更加灵活,成为这两大渠道的有益补充。

记者独家获悉,经外汇局同意,上海、深圳两地从2017年底启动新一轮上海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和深圳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相关工作,市场反应踊跃。

2017年底,外汇形势趋稳,上海在原有总额度内向机构启动新一轮QDLP额度。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8年2月底,上海已将前期20亿美元总额度全部发放。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国际收支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考虑增加总额度。

今年以来,不少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出资设立的境内外商独资企业(WFOE),为申请QDLP牌照做准备。工商信息显示,摩根大通率先于2018年1月5日注册了摩根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而之后的两个月时间内,安联集团(Allianz SE)、安本标准(Aberdeen Standard)、宏利金融集团(Manulife Financial)、安盛公司(AXA)和来自韩国的未来资产集团(Mirae Asset Group)先后在上海自贸区注册了自己海外投资的WFOE。此外,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也于3月将其全资控股的法巴投资咨询公司变更为法巴海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同样自2017年底,深圳开始新一轮QDIE试点机构遴选和评估。据了解,2018年1月29日起,深圳市金融办已经正式受理新项目申请,截至4月9日,已审定通过11家试点企业报送的14个境外投资项目。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9日,深圳前期25亿美元总额度,已分配12.6亿美元,剩余12.4亿美元,累计净汇出7.3亿美元。

与QDII和ODI相比,QDLP和QDIE试点丰富了参与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使其不再局限于境内银证保公司等特定机构,而扩大至私募机构和创投机构。同时,也扩展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投资范围,对境外投资的地域、品种、比例等无特定限制,如深圳QDIE投资标的中相当部分为未上市公司股权、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或REITS为底层标的的私募基金。

QDLP与QDIE属于同类型制度安排,但在设立方式、投资范围、管理流程上存在差异。上海QDLP主要引入境外机构(对冲基金、资管机构等)境内设立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海外证券类资产,如私募基金、对冲基金、REITS等。与QDIE相比,上海QDLP投资门槛相对高一些,如合伙制基金认缴出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契约制基金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单个境内投资者认缴出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从2013年10月开始启动上海QDLP试点,受到国际知名对冲基金和国际资产管理巨头蜂拥响应。到2016年初,上海分三批共下发了15张QDLP牌照,其中包括英仕曼集团(Man Group)、美国橡树资本(Oak Tree)、城堡投资(Citadel)、奥氏资本(Och-Ziff)和贝莱德(BlackRock),各家额度为0.5亿美元和1亿美元不等。

QDIE则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境内投资管理机构,允许其面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投资。与QDLP略有不同的是,深圳QDIE试点除了合伙制,还可是公司制、契约制、专户形式,募集对象可包括内资企业、现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投资范围除了证券类资产,还可投资境外股权、不动产、实物等。此外,QDIE投资门槛较QDLP低,合伙制基金认缴出资和单个境内投资者认缴出资最低额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和2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QDLP和QDIE试点更适应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境外投资,特别是在企业初创期。“好的投资机会有限,试点既有利于企业把握投资机会,又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而随着国际收支形势趋于平衡,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也在稳步推进。3月底,全球主流债券指数之一——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宣布将中国债券正式纳入其中。

在3月初的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表示,2017年以来,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外储小幅上升,人民币汇率也预期稳定,此前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市场化逆周期宏观审慎调节政策已经全面退出。

除了扩大开放,外汇市场的改革进程也在继续深化。外汇局宣布从2月12日起,外汇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进行差额结算,这一中国版NDF的推出标志着远期结售汇完全实现了市场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