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本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规2件,集中修改14件地方性法规,审议法规草案1件,对国家和省14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对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项。
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即墨撤市设区区划调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落实市委有关要求,及时作出关于即墨撤市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围绕实施海洋强市战略,常委会赴上海、宁波、舟山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并向市委提交研究报告,提出培育五条千亿级产业链等对策措施。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着眼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全市立法工作超前谋划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法治青岛建设。
统筹部署立法工作。五年立法规划是常委会任期内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集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编制,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民生优先发展、建设生态青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确定了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36个规划项目。
聚焦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乱贴乱画、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私设地锁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较好地表达、平衡、调整了各方面利益关系。条例还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救援队伍建设、处置信息发布等措施,突出了地方特色,这是国内第一部设区的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订出台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内容,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机制,加大立法协商力度,对每件法规草案和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均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审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安排审议次数,保证法规顺利出台。
积极联系代表服务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各项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根据本届新当选代表占三分之二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加强联系强化管理。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年活动,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化了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制定市、区市、镇三级代表相互联系制度,三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展了代表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代表履职考核登记、述职评议等制度,采取记实量化、民主评议、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代表履职考核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代表的履职意识。
加强服务搭建平台。组织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科技创新、文化产业、互联网产业、国际机场建设、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建设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调研、视察活动50次,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组织163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三民”活动等各类政务活动,推荐195名代表担任“一府两院”的听证员、监督员,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了条件。
加强督办增进实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470件。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将“关于加快推进胶州湾第二条海底隧道建设”等建议确定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采取“三方面复”、满意度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二次交办、量化测评等办法,加强跟踪督办,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难点问题,建议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96.96%。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制度规范,提高素质能力,努力打造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委会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推进党组及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为支部党员讲党课;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全力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机关实际,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促服务”专题活动,推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着力打造“五型”机关,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注重提高履职能力。修改制定了常委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自身建设的意见、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十项制度,在自身建设、议事方式、监督机制和工作流程上,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强化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召开青岛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批示,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修改完善工作规范,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为全市人大理论研究再上新水平搭建了坚实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