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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户口、学区、房产证三者统一?学区房与学位房不一样!

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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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招生政策第一条既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关键词: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河南省内,再次凸显学区房的价值!

就近入学原则:户口、学区、房产证三者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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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属于学区户口,但没有该学区范围的房产证,能享受就近入学吗?

答:有学区户口没有房产证,是完全可以上对应小学的;因为上小学是按户口所在地就读的,是不用房产证;因为在我国年规定,小孩上学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到就近的小校入学的,并不是按房产证分配上学的。

并且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城市中,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是没有房产证,他们都是住的国有公房、廉租房、安置房、分配房,这些家庭也是没有房产证的。但这些家庭的孩子就是有户口的,同样是可以享受就近入学的。所以孩子上学不是按房产证分配,而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就近的学校上学的。

只有一些是异地人员小孩,上学可能是需要有房产证的,因为异地人员的小孩没有户口,就需要有房产证了。(否则是需要交高昂的择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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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是随孩子户口或是房产权证?

小孩上学是很多家长都关心的问题,对于小孩上学是随户口还是随房产,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小孩上学究竟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学校上学,还是在房产所在地的学校上学呢?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各地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因此小孩上学通常是随户口的。大多数地区学龄儿童上学是按照住、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划分学区的。如果有户口没有房子,教育局会统筹安排学校。如果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想要在父母工作的城市上学,那么需要符合当地入学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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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 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到哪里上学主要看的户口所在地。因为有些人可能会购买多个房产,而户籍所在地通常只有一个。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各地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2、 不同地区的入学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大多数地区学龄儿童上学,都是按照住、户一致的原则就近划分学区的。如果我们在大城市已经买了房子,最好及时将户口迁过去,这样小孩就可以在大城市上学了。

3、 如果户口和房产所在地不一致,比如说我们的户口在郑州,但是没有在郑州买房,根据国家规定是可以在郑州上学的,但是只能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的资源分布情况及入学人数,进行统筹安排。拥有郑州户籍但是没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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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很多人都会在省会郑州经商或打工,因此想要让小孩在郑州上学。那么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上学通常需要满足当地的政策要求,比如说在当地拥有稳定的工作、居住地、劳务合同,有的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等等。如果不符合政策要求,会被遣返回原籍上学。

温馨提示:

关于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容,在一(1)条款中提及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但并未说明“就近入学”的原则,也就是“就近入学”依据户口所在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所在区域,或是两者都必须。

按照郑州市历年来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基本上是要求“户口在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在该区域”,有些公办幼儿园招生也是需要这样的条件。

总之:户口、学区、房产证统一,才可以享受该住宅的学区,郑州近年来规定孩子只能跟随父母房子的学区上,爷爷奶奶的房子都不行。有房子,户口不迁的不可以;有户口,没有房子的也不行。

所以,享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学生家长,请尽快完善各类手续(户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防疫本、等等),免得别人家的孩子都在教室里上课,你带着孩子还在外边来回奔波!

具体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入学的学校或所在社区咨询。

学区房与学位房,不一样!

有人说:不以孩子上学为目的的买房都是耍流氓!我想应该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刚需购房者在购房时都会被孩子上学的事情弄的焦头烂额,甚至于购房的目的就仅仅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城市里面上学,或者能够上到好的学校。

很多刚刚开始看房的朋友可能不是特别清楚,为什么学位房要比学区房价格贵一些呢?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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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区房和学位房的含义

学区房只指政府证据生源情况来划分的,如果业主迁入“学区房”,那么他们的子女可以根据规定入读户口所在地分配的学校,且名额不受限制。切记:有些在该学区房区域内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商住公寓等(不能落户的房产),是不符合学区房就近入学的。

学位房是指开发商通过与学校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合同达成合作关系,业主买房后会获得一些学校的“学位”,业主的子女在入读指定的学校不需要参加考试、电脑派位;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就可以在相应的学校上学,但名额有限制,一般是一套房子一个学校名额。所以,在买房前一定确认该项目是否为业主子女准备了足够的“学位”名额。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落实“学位”名额是否已经占用!

2、学区房好还是学位房好

学区房受生源人数影响,每所学校每年招生区域也会适当进行调整,所以其实也是有风险的,也就是说,可能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是这个学校的学区房,但是当你还在要上学的时候有可能这个小区又被划到了另外一个学校的片区(这种现象在北京等省市会出现,但在郑州尚未出现此现象);

而学位房是开发商给业主的承诺,购房后就有资格入读该学校,所以一般来讲学位房相对来说比学区房更靠谱一点,但学位房名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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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事项

(1)绝大部分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不会在合同上写明关于上学的事情,也就是说只是口头承诺,保证学位或者是学区房,这种承诺是不具备法律校应的

(2)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关注想要购买的房子的上学名额是否被占用,首先看原房主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其次看原房主的小孩是否已经完成小学六年的学业,如已完成,基本上是有名额的。建议大家最好是去到学校、物业咨询名额问题,因为中介有可能为了成交隐瞒名额被占用的事实。

(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在建一个楼盘的时候会自建一个学校,并且这些学校都会命名为XX小学XX校区,都是挂的城市排名前列的小学名字,从而达到快速销售楼盘的目的。但是实际上可能这学校跟所谓的本部一点关系都没有。

所以希望各位在购房时擦亮慧眼,买到适合自己的好房子!

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1、不动产权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买房不动产权证的取得时间,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因此,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但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预售合同买房者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现房买房者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即购房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是受法律约束的。

因此即使在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在房屋交钥匙后90日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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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情况下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房屋所有权人(业主)可委托原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以下特殊情况下还是需要特殊处理:

(1)、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注销且无承继单位的,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2)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行开发建设或利用自有土地与其他单位联建的,房屋所有权人可委托原开发建设单位或原土地使用权人统一提出申请,若上述主体灭失的,可委托承继单位或主管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合作一方或者多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注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可委托尚存续的剩余合作方或承继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4)若原开发建设单位不接受委托或接受委托后90日内未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可自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及时通知原建设单位限期提交相应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配合房屋所有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完成有关登记手续,原建设单位未予配合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法对原建设单位相应的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注销、变更、更正等。

(5)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到业主名下,若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土地用途按照原规划批准用途确定,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土地”性质;若因不动产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或受遗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需先按房屋成交价或评估价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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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为什么要实行属地管理?

房屋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就是房产登记的属地管辖原则。

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之所以强调房屋登记要实行属地管辖,主要是由于房屋登记本质上是房屋权利的公示方法。为了便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查询,充分发挥房屋登记保护房屋交易安全、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客观上需要在每一行政管辖区域内,由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统一办理登记,建立统一的房屋登记簿。强调这一原则,对于解决现实房屋登记实践中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如果不实行房屋登记的属地管辖原则,将会出现同一市县区内相邻的两栋房屋,一栋到本县市区办理房产证而另一栋到外县市区办理房产证的情形。这种做法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统一和发展,对于维护交易安全是十分不利的。

不动产登记证归属地有什么影响?

有网友问:我在****(项目名)购买一套房屋,当时的预售证、签署的购房合同、房屋备案都属于郑州经开区,但是现在房本却是中牟县的,请问这正常吗?将来是否影响孩子上学?

小编语:购房者买房前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看一下五证究竟是那个单位签发,土地究竟是那个地方(中牟县或经开区)的。如果预售证、签署的购房合同、房屋备案所签的地址都是都属于郑州经开区,房本(不动产权证书)是中牟的,说明项目建设用地属于中牟县,即土地是中牟县的。

至于以后孩子上学问题,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土地和不动产权证都是中牟的,当然由中牟县对该项目所在小区进行管理,入学当然由中牟县安排。如果有其他文件说明或项目有自建学校,问题就作另一说了!

有时候买房不但要懂“天文地理”,还要精通“百科全书”,否则,受伤的总是你!

…………

每年新生入学,总会提及学区房;每年都有很多家长为了孩子上学跑断肠!

其实,提前五年买新建学区房,提前一年买二手学区房,事到眼前就不慌!

如果您需要学区房,请在文末留言,我们帮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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