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华夏小康网  >  房产 > 正文

农民也能缴公积金,龙港试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

澎湃新闻9月1日从浙江温州龙港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即日起龙港市正式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实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目前,已有首批50位农民提交建缴申请,经审核后将由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其开立个人账户。

 

龙港是农民集资建设的全国第一座农民城,2019年8月龙港镇撤镇设市,成为全国首个“镇改市”,也是目前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直辖102个社区。全市现有常住人口46万余人。

“约一半市民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贷款时间短等,是制约他们建房、购房的难题。”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蔡启尧告诉澎湃新闻,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仅限城镇职工缴纳。为破解机制壁垒、资格审查、资金监管等障碍,龙港参照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模式,由市农业农村局、公积金分中心、财政局等建立协商机制,监管财政配缴资金使用,并接受审计监督。

据介绍,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申请者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可按月享受财政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