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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供地多元化”释放了什么信号?

近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此消息一出,被许多媒体冠以“重磅新闻”,将此描述为“住房供地,政府不再垄断”。事实上,这个消息来得并不突兀,建立土地的“多主体供给”机制,早就写入了住房制度改革布局中,并且,在2017年8月,国家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这则新闻,之所以引起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显然不仅仅在于土地开发、建房模式的变化,而在于它承担着深层次的政策期待。按照传统的住房供地模式,先是由地方政府将土地资源集中并转变为国有用地,再经过土地招拍挂转让,最后由开发商负责建房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按照新的政策设计,将会出现非房地产企业,通过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组织,直接建立开发合作关系,增加住宅供应。

不过,需要注意的关键词是,新的政策设计所针对的是“租赁住房”,并不是对原先格局的彻底打破。换句话说,建立多元主体的住房供应,并不是要彻底改变整个土地市场的供应局面,而是在租购并举政策的大背景下所进行的制度设计。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项新政的出台,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影响。毕竟,在房地产市场,除了购还有租。可以预见的是,相当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将成为住宅用地,大大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这一供给的增加,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结构性影响,让住房的保障性需求得到大大满足,有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租房难”的问题。当租购并举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模式,那么诚如论者所言,这将为推进租购同权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是最直接的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一项新政所释放的积极利好,同样是全方位的。新政还将对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模式产生影响,由此所关联的,将是拆迁生态、购房理念的变化,总而言之,这将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房子是用来住的”,这是未来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此番相关部门提出的新政,正是为此而来。所以,这项政策究竟能够带来哪些积极的效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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