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国库可以分为左藏库与内藏库两个系统。左藏库归三司(元丰改制后为户部)管辖,类似于财政部的金库。内藏库则不受三司或户部管辖,“外庭不得预其事”,因此也被后人视为“天子私库”。
不过,我们以前说过,宋朝内藏库严格来说,并不是皇帝个人的小金库,而是国家的储备库。因为从内藏库物资的使用情况来看,尽管皇室的日常用度取之内藏库,但这部分的支出只占极小的比重,内藏库更重要的开支,乃是用于国家的公共事务,包括且不限于:1)赞助军费,如熙宁四年(1071),河东军费不足,神宗“令三司借内藏库银二十万两,付本路”;2)赞助政府购买,如大中祥符九年(1016),“发内藏钱二十万贯,令三司预市绸绢,以济京东、西路之乏。时青、齐间绢直八百,绸六百,官给绢直一千,绸八百,民极以为便”;3)赞助国家福利,如北宋京师设东南西北四所福田院,“岁出内藏钱五百万给其费”;4)赞助官营企业,如熙宁变法期间,神宗皇帝下诏:“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家所困。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于京师置市易务,遇有客人物货出卖不行,许至务中投卖。”
因此,我们认为内藏库更像是战略储备库,而非天子私藏。
内藏库是非常有钱的,因为宋朝各个铸钱监每岁新铸造的铜钱名义上都要先存入内藏库(实际上各铸钱监的铜钱当然不可能全部运到京师,但名义发行权归内藏库),再由内藏库拨给财政部门——三司(户部)使用。此外,内藏库还掌管金银的储备,政府从坑冶课利所得的金银、商民入纳榷货务的金银、地方上供的金银,都要存入内藏库。
三司(户部)获得内藏库划拨的金属货币(主要是铜钱)后,又通过政府购买、发放薪俸、赈灾等方式,将铜钱投放入市场,流布于天下。经过若干轮流通,一部分铜钱又通过政府税收、国家专卖、坊场买扑等方式,回流到政府手里。这些回流的铜钱,照例也要按一定比例纳内藏库封桩。
这些进入内藏库的金属货币都属于国家储备。三司(户部)的一般性财政开支都由左藏库支付,而当左藏库不足、财政出现赤字时,就需要动用内藏库的储备了:“县官(此处‘县官’为‘朝廷’之意)有钜费,左藏之积不足给,则发内藏佐之。”
有意思的是,这个“发内藏佐之”的方式,通常不是直接给财政部门拨款,而是由内藏库向政府提供贷款:“自乾德、开宝以来,用兵及水旱赈给、庆赐赏赉,有司计度之,所阙者,必籍其数以贷于内藏。”
既然是借贷,当然需要偿还,“俟课赋有余即偿之”。不过,如果财政实在没有盈余还贷,皇帝通常也会蠲免债务,比如从淳化朝至景德朝二十年间,三司“岁贷百万,有至三百万者,累岁不能偿,则除其籍”。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内藏库与朝廷之间的借贷关系呢?有一部分宋朝士大夫显然并不认同这一借贷关系,天禧元年(1017),因为发生旱蝗之灾,宋真宗担心国用不足,问参知政事李迪“何以济”,李迪说:“祖宗初置内藏库,欲办兵复西北故土及以支凶荒。今边鄙无他费,陛下用此以佐国用,则赋敛宽,民不劳矣。”真宗说:“当出金帛数百万借三司。”李迪说:“天子于财无内外,愿诏赐三司以显示德泽,何必曰借?”
李迪反对“曰借”,是因为他认为国库不应分内外。但实际上,内藏库“佐国用”的方式通常都是出借,而非拨款。特别是宋神宗朝,内藏库向政府贷款后,会一再要求政府偿还,如熙宁七年(1074),“内藏库乞令三司分二年偿借过买钞钱帛三百万”,即要求三司分两年偿还借内藏库的300万贯(匹)钱帛;次年,由于政府部门曾借内藏库钱未偿还,神宗又诏:“司农寺岁支坊场钱二十万缗,都提举市易司岁支息钱二十万缗,偿内藏库。”
那么,这是否说明内藏库的性质就是天子私库呢?我觉得不应该这么理解,毋宁说,“曰借”恰好体现了内藏库作为国家储备银行的特点,因为,为政府提供贷款正是储备银行的职能之一。在现代国家,政府也常常向央行或储备银行借款。所不同者,现代储备银行的出借,是印钞票,宋代内藏库的出借,是拿出真金白银。
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宋代的内藏库与三司(户部)构成了一种类似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