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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一名涉嫌抢劫在校大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日前,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依法对涉嫌抢劫的在校大学生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办案检察官建议校方将“开除吴某学籍”处分更改为“留校察看”。检方称,此举旨在“用司法的善良和温情及时拨正吴某偏离的人生航向”。

据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介绍,犯罪嫌疑人吴某是一名在校的大一学生,平时都有从“花呗”借钱消费的习惯。今年的三四月份,因为疫情原因学校迟迟没有开学,父母没有像往常一样给吴某生活费,导致他的“花呗”账单一直没能偿还。

于是,吴某萌生“抢点钱把花呗还了”的想法。4月7日晚,他携带一把拆快递的小刀出门,在马尾某小区跟随一女子进入电梯,在该女子按了17层后也随之按下30层。在电梯里,吴某拔出小刀,让被害人跟其到30层。

当电梯升至17层时,被害人挣脱跑出电梯,吴某也随即跟出,并拽住被害人的手臂,双方在走廊里僵持着。被害人一直安抚吴某要冷静,并亮明自己的警嫂身份。

吴某听后就松开被害人的手臂,转身从楼梯离开。

检方认为,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并未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但他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携带凶器实施抢劫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考虑到吴某系家中独子,未满20岁,“如果依法提起公诉,不仅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希望,也很有可能让吴某已经偏离的航船折桅抛锚”,办案检察官为此专门征求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明确表示,原谅吴某,不希望因此事影响他的学业。同时,检察官深入吴某的学校、生活的社区和家庭,了解到“吴某平时与人相处和睦,在校系副班长,一贯表现良好,遵规守矩,乐于助人,是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7月13日,综合全案以及吴某的实际情况,马尾区检察院对此案是否提起公诉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吴某是初犯、偶犯,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没有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害,对其作不起诉既可以帮助其回归学校继续学习知识,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家庭,重构了一个家庭的希望。

听证会后,马尾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和吴某所在的学校进行了沟通,将本应该“开除学籍”的处分改为“留校察看”。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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