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添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年群体中不断蔓延,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贩卖此类毒品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0月,袁某某与陈某某在网络上接触“上头电子烟”相关信息后,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管,仍合谋出资,向上家购入20余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二人通过社交平台招揽买家,采取线下交易方式进行毒品售卖。
徐某某同样在明知依托咪酯为毒品的情况下,不仅自身吸食,还从袁某某、陈某某处购入电子烟弹,转手倒卖牟利。同月,警方成功将三人抓获,到案后,袁某某、陈某某、徐某某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而后,湖里区检察院依法对袁某某、陈某某、徐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袁某某、陈某某结伙多次向多人贩卖依托咪酯,徐某某亦多次贩卖,三人行为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对三人分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新型毒品还常伪装成零食饮料、美容产品等,具有隐蔽性强、致瘾性快、危害性大等特点。尤其是年轻人,要警惕“花言巧语”,认清毒品伪装,不碰陌生人给的食品饮料,远离“上头电子烟”等诱惑,学习禁毒知识,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请及时报警。(湖里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