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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举报河南武陟企业污染遭跨省抓捕,涉损害商誉罪被公诉

2017年3月,上海某生化技术公司企业员工张文奇被河南省武陟县公安局“跨省抓捕”,两度刑拘后被批准逮捕,并被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提起公诉,认为其“捏造企业污染环境,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羁押至今。

在此之前数年,张文奇频繁前往武陟县出差。因工作关系,张文奇熟悉被举报的企业,并发现企业存在偷埋废料、造成地下水污染等问题,随后,他开始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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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监察网2016年文件显示,广源纸业、智辉科技有关负责人因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被行政拘留,武陟县环保局局长、主管副局长被批评教育。武陟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张文奇举报三家企业的动机为“为获取非法利益”。张文奇的代理律师王振宇则认为,张文奇所在单位与被举报企业的关系,与张文奇的举报行为无关。

近日,该案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与第一次庭审相比,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将原起诉书中对其中一家企业经济损失的认定从70余万元变更为82余万元,并提交了新的司法鉴定。

4月18日,王振宇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此次庭审的核心争议围绕企业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以及这份新的企业经济损失司法鉴定展开。

他表示,多项公开政府文件已能证明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属于存在事实,并非捏造。

盈科律师事务所(广州)合伙人律师马锦林则评论认为,“举报行为从表面上看有损于企业的商誉,但真实的披露及监督有利于公众对企业及其产品的正确评价,有利于企业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不仅不是损害他人商誉的违法行为,而且还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马锦林认为,如企业认为其名誉权受损害,应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鉴于刑法的谦抑性,不应轻易追究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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