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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来了!2023年“最美大学生”10名候选人→

3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23年“最美大学生”候选人的公示。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通讯推选、专家终评,共遴选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10名。公示期为3月12日—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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