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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余光中:我为什么说中文比英文伟大?

作者简介

余光中(1928年10月21日-2017年12月14日),当代著名作家、诗人、学者、翻译家,出生于南京,祖籍福建永春。先后任教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等。后赴美国多家大学任客座教授。1974年至1985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并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中文系主任二年。1985年,任台湾中山大学教授及讲座教授,兼任文学院院长及外文研究所所长。代表作有《白玉苦瓜》(诗集)、《记忆像铁轨一样长》(散文集)及《分水岭上:余光中评论文集》(评论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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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要说一下英文跟中文的不同。

我在美国教过中国文学,一些美国孩子的中文实在不好,只能用英文翻译来读中国文字。

有一天我教到一首诗,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大家都会背了。我把它翻成英文,先用意译,一看就懂。

然后直译,所谓literal translation,我希望美国的孩子知道中文诗原来的风貌是什么样,字的次序是怎么来的。

比如“松下问童子”,直译“pine under ask boy”。

这样一来呢,美国孩子立刻糊涂了。

奇怪!“松下问童子”,谁在问呀?没主词。

“言师采药去”,谁在发言?谁在回答?

“只在此山中”,谁在山中?

“云深不知处”,更不知道是谁了。

都没有主词,你们中国人怎么知道这一句讲张三,那一句讲李四呢?

我就说我们的头脑比你们好,比你们好一点。

其实,这是中文的文法的关系。

我们看上下文就得了,往往不觉得需要主词。

我们问候朋友时说:“饭吃了没有?”我们不说:“你吃饭了没有?”也不说:“饭被你吃了没有?”

英国人、美国人看着就觉得没头没脑的句子来了。

可见英文的文法中重要的字眼,我们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没有还好一点。这是中文、英文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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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我再举一个例子。李白的《静夜思》。

如果用英文说,就是“我床前明月的光,被我疑惑成地上的霜;我举头看看那明月,我低头又思念我的故乡。”

自然没有原诗那么好了。

“学生必须爱国”,这是很好的一句中文。

可是英文不能说成“Student must love country.”这是不地道的英文。往往要说成“A student must love his country.”

你看,凭空多出两样东西来了!一个是indefinite article,不定冠词;一个是personal pronoun,所有格。

对中国人来说,“一个”学生爱国,“三个”学生爱国,“五百个”学生也爱国,我犯不着讲多数少数。

爱国当然是爱自己的国家,不会爱到日本去,也不会爱到印度去,犯不着战战兢兢地说“我的”国家、“他的”国家。

中文好像潇洒一点,英文呢,好像认真一点,不过有时候显得啰唆。

比如中文说“他比班上的同学都高”,这没错。

英文就不能说“He is taller than the students in his class.”这错了。

正确的说法是“He is taller than any other students in his class.”好精确啊!但是也啰唆。

再比如,英文有个连接词很重要,就是and。

英文说husband and wife,father and son,mother and daughter,teacher and student,中文则是“夫妻”、“父子”、“母女”、“师生”,根本不需要这个连接词。

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地道的中国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笑声)

可是英文一定要这样说:“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

好像他们特别怕这些字失去了联络。

我们就很潇洒,和盘说出来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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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英文喜欢用one of these(……之一)这种说法。

《老残游记》以前的中文都没有什么之一不之一的,可是现在就很流行了。

如果你带一个同学回家,介绍给母亲说:“这是小张,我的好朋友之一。”那么你妈妈心里想:“哇,你有几个好朋友呢?”

或者报上介绍画家,登一幅《江上秋色》,说是李可染名画之一。

李可染有很多画,犯不着说“之一”。

这“之一”是西方人的思维,讲到一样东西都要把它跟同类照顾一下。

如果你说“西施是中国最有名的美女之一”,好像很精确,

可是你没有跟我说你心目中的中国美女有几个,

是七分之一呢,还是十个中间的一个,仍然是含糊的。

所以英文看起来很客观,很精确,其实也不见得。

“Michael Jackson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singers in the world.”

好像很精确,其实most famous singers已经到顶点了,可是one of又把他降下来了。

降到哪儿了?也不知道。

英文是不是比中文精确呢?未必!

你说李白是中国非常有名的大诗人,而不必说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因为“最伟大”是很容易定位的,就是到顶点了,而“之一”又把他降下来了。

降到哪儿呢,你没有说五个还是八个,我也不知道。

所以我们学英文要努力学正宗的英文,同时也不要忘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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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文是比英文更古老的一种文字。

1066年法国人去攻打英国的时候,英文还在变化之中,还没有怎么成形。

在公元开始的时候,也就是耶稣那个时代,世界上还没有英文这个东西。

我们学英语固然是要努力地学,

说得实用一点,我们可以和外国人打交道,

说得超越一点,我们可以学习英国的文学。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中文,

中文是一种非常优美、非常伟大的语言。

看看我们的成语就知道了,

成语都是中国语言美学的结晶。

随意举个例子,比如“千军万马”“千山万水”“千秋万代”、“千方百计”等等这些四字成语,都是调好的音调,平平仄仄。

“千山万水”就是形容山和水很多。难道过一座山就碰到十条河吗?

谁要说“千水万山”,也没有什么不对,过了一条河就看到十座山,也无非是山水很多、路途很远的意思。

可是“千水万山”不符合美学,平仄仄平,不好听。

“千军万马”也是如此。

一个兵要骑十匹马吗?可是我们就很顺口地说“千军万马”来表示军队之多,

因为平平仄仄很好听,好听就容易记,

读起来顺口,听起来入耳,就流传下来。

这就是中国语言的美学。谁也不会说“他千计百方要害我”。

再比如说“山明水秀”。

水当然很秀美,山凭什么“明”起来?山又不是太阳。

如果说“山秀水明”,“水明”是很通的,水是亮亮的,“山秀”也可以说。

可是我们偏偏要说“山明水秀”,那就是符合中国对仗、平仄、铿锵之道。

又说“红男绿女”,这又不是什么大学问的成语,“红男”平平,“绿女”仄仄。

可是女性向来是与红色联想,“红粉知己”“红袖添香”“红装”等等,女人很少配绿色。

可是我们却说“红男绿女”,那就是平平仄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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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偶尔有一点例外。

成语里有一个词,我觉得完全不合中文美学。

这个四字成语就是“乱七八糟”。

你想,按照平仄对仗,本来应该说“七乱八糟”,可是我们偏偏要说“乱七八糟”。

这真是乱七八糟!(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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