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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意见对校外培训行为作出全面规范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记者胡浩;海报设计杨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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